高層建筑沈陽幕墻如何選擇安全玻璃
沈陽幕墻 發(fā)布時間:2022-06-28
對于高層建筑沈陽幕墻如何選擇安全玻璃,其安全的主要擔心是玻璃破碎高空墜落傷人。這里應該包含三部分分析:首先是玻璃具有足夠的強度,使其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保證不破壞--強而不碎,;其次是玻璃具有防碰碎散落性,使其處于破碎狀態(tài)時保證不會墜落飛散--隨而不散落;第三是玻璃具有不易傷人的破壞形態(tài),避免大塊銳利碎片,而呈鈍角,圓滑小顆粒狀--但若從高空散落則有落則不論形態(tài)。以上就是把握與控制高層建筑沈陽幕墻安全玻璃的要點。
鋼化玻璃具備較高強度和其破壞形態(tài)為鈍角小顆粒這兩個安全因素,但不具備防破碎散落性這一對高層建筑玻璃幕墻而言關鍵性的安全因素、因此而帶來的不安全后果是,鋼化玻璃破碎后的大群呈鈍角的碎片,從高空散落而下,同樣傷人。其中的罪魁禍首便是自由落體的重力方,速度。眾所周知,于彈頭是圓滑的小顆粒,但一旦從槍管中射出,具備了相當大的速度,便成為致命的殺人武器。而一柄鋒利的劍斧頭,當它靜止時,是不可能造成傷害的。所以,對高層建筑玻璃幕墻的玻璃是否安全,最重要的是不破壞和碎片不散落。不論何種形態(tài)的玻璃碎片,如高層建筑上散落而下,都是危險的甚至是致命的。
此外,鋼化玻璃的一個特性是由于預加熱應力的不能全部消除,因此有千分之5~8之高的自爆率,其破壞是無先兆的。這樣,玻璃自爆破碎和高空散落,便成為高層建筑玻璃幕墻使用(全)鋼化玻璃并不安全的基本技術依據(jù)。因此,在一定高度下使用(全)鋼化玻璃被認為是安全的,而超過一定高度使用它則應認為是不安全的。安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是有條件的;不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對安全玻璃的傳統(tǒng)概念,脫離使用條件,僅僅只從其碎片形態(tài)來定義,可能是不全面的。因此,在日本高層建筑玻璃幕墻上使用(全)鋼化玻璃,還必須增貼一層防飛散膜,以確保安全。此外,如果半鋼化玻璃破壞時,盡管其碎片大,通常限制在4~6塊,仍有可能保留在框架中,而維持不散落則其傷人的可能性反而會小些。據(jù)此,保證黏結玻璃結構膠的寬度,使玻璃裂而不散落倒是一項保證半鋼化玻璃安全性高于鋼化玻璃的技術措施。否則,如此大片而又尖銳磁壞形態(tài),一旦從高空墜落則危險性極大。